一、土地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政策,中国国内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都必须以进区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按下列要求办理:
1.自企业向政府提出取得土地申请后,10-15个工作日同土地管理局(代表人民政府)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出让合同。
2.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企业应交齐土地款。
3.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企业即可开始规划、设计,并开始建设。
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3个月之内向企业发放土地使用证。
二、项目审批:
□□ 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投资程序
(一)申办、审批程序
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合同、章程→申领批准证书→注册登记
▼▼所需材料:
一.报批项目建议书(立项):
1.中方主办单位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复印件;
3.意向书(协议书);
4.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附属材料。
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1.中方主办单位的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章程;
4.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外方执照中文译件;
5.经律师或公证机构公证的外方法定代表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签字样本或印鉴;
6.各方资信证明及外文资信证明的中文译件;
7.董事会名单及经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各方董事委派书;
8.进口物品清单;
9.合资(或合作)企业名称登记表;
10.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附属材料
▼▼承诺时间:
上述材料提供齐全后,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10个工作日;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5个工作日
□□ 外商独资企业申办、审批程序
委托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为承办单位 →
报批项目建议书 → 报批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 申领批准证书 → 注册登记
(一)办理独资企业外方所需文件:
一、报批项目建议书(立项)
国内受托承办单位的申请报告
项目建议书复印件
外方公司对国内承办单位的委托书
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附属材料
二、报批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1.外资企业申请表
2.国内受托单位的申请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外资企业章程
5.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6.资信证明及其中文译件
7.外方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8.外资企业董事会名单及经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印鉴的董事会委派书
9.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10.外资企业名称登记表
11.进口物品清单
12.外方公司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
1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14.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附属材料
(二)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开发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可受委托全权办理:企业名称登记、申领企业批准证书、领企业营业执照。承诺20个工作日内办完。
(三)项目申批费用:
1.根据项目大小不等,综合费用5000—10000元。
2.领取营业执照时,企业登记费为注册资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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